项目信息
******有限公司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K************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1 公告标段(包)编号:K************010001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10-23 12:15: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10-23 12:15:00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有限公司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履带式电动型全液压抓钢机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履带式电动型全液压抓钢机招标,招标编号:K************010,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管理局批复,批准文号为2412-150203-04-01-896175,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钢厂区仓储中心废钢区域
2.批准文号:2412-150203-04-01-896175
3.工程规模:************有限公司区域内,建设投资概算为18951.06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为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拟新建废钢剪切打包车间厂房1座,厂房面积15451.3m2,厂房内配置废钢剪切、打包等加工设备,原料为自产废钢及************有限公司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补充说明。
打包机采用抓钢机上料和抓取下料,剪切机采用抓钢机上料,满足单台设备年加工废钢16万吨-20万吨的生产需要。
4.标段编号:K************010001
5.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履带式电动型全液压抓钢机
6.招标范围:******有限公司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32吨级履带式电动型液压抓钢机招标,招标范围包括5台32吨级履带式电动型液压抓钢机。
7.服务期限:设备供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70天内。
8.计划投资:675万元(含税价,税率13%)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清晰可辨识的截图;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清晰可辨识的截图;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清晰可辨识的截图;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记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清晰可辨识的截图。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清晰可辨识的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四、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09:30时(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
2.领取网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监督部门
? ?******管理局
七、其他说明
(一)招标人要求
1.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同时投标单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单价。招标范围及招标控制单价见设备采购清单及投标报价表。
2.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含税的投标单价及投标总价。综合评审中投标报价的得分以投标方的投标总价计算。
3. 卖方负责抓钢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如果涉及拆分发货)、调试,负责买方相关人员的操作及维护培训。买方只提供低压电源箱在抓钢机作业区域。
4.卖方负责抓钢机内液压、润滑油的初装。
5. 卖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所需的特殊工具、调试备件材料等。
(二)付款方式
******银行保函,买受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设备预付款。
2.设备到货调试、验收合格后,买受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预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1年,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4.办理各阶段结算手续后,出卖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方在一个月内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
(三)供货期限
设备供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70天内。合同签订后出卖方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周期完成设备制造,具备发货条件。买受方需提前10天通知出卖方发货。因出卖方原因延迟设备交付,每延误一周出卖方需按照总合同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直至总合同价款的10%。逾期超过30天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出卖方索赔相应经济损失的权利。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bt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
邮编:014010
联系人:杨天云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邮编:014010
联系人:王静溪
电话:******
2025年10月23日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